高氯·矿物油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04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4 |
有效期至 |
2025-1-14 |
农药名称 |
高氯·矿物油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南科海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矿物油 petroleum oil |
17.5% |
0家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2.5% |
2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济南科海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631859 |
张肖华 |
|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昆虫毛孔封闭矿物油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复合而成的,具有多重杀虫机理,集触杀、胃毒和杀虫杀卵于一体,对棉花上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棉花作物,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建议与其他不用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赤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吐时,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本品易燃,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1-1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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