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百·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8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7-28 |
有效期至 |
2025-7-28 |
农药名称 |
敌百·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华戎凯威生物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0% |
0家 |
敌百虫 trichlorfon |
20% |
2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华戎凯威生物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3822248 |
张菊萍 |
|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丰镇道北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有机磷杀虫剂敌百虫和毒死蜱复配而成,同时具有触杀、胃毒的作用。
注意事项
1、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玉米、苹果(曙光、元帅在早期)、高粱、豆类、烟草等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请勿与碱性物质、肥料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2、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发生意外中毒,请携带标签及时就医治疗。解毒剂为解磷定、阿托品。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3、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禁止与食物、粮食、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 3、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0-07-2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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