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胺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20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0-19 |
有效期至 |
2022-8-31 |
农药名称 |
水胺硫磷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水胺硫磷 isocarbophos |
3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7-114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1-85758709 |
田哲 |
|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城北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和熏蒸作用,兼有杀卵作用。通过试验证明,本品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按推荐剂量使用,对作物安全。注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2、使用时应远离蜂场、蚕室等地区,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将器械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开启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撒漏或者人身伤害。
5、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中毒发病急,轻度:头痛、视力模糊等,中度:肌肉震颤、精神恍惚。重者抽搐、惊厥,呼吸麻痹等。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送医院立即引吐、洗胃、导泻,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禁用吗啡、追根茶硷、利血平。对症治疗。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2-83889090。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暗、低温、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装卸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或碰翻,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水源,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其他物品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0-10-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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