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菌胺醋酸盐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21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2 |
有效期至 |
2025-12-2 |
农药名称 |
辛菌胺醋酸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菌胺 暂无 |
1.26% |
26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腐烂病 |
18-36倍液 |
涂抹、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7999509/81774018 |
张燕春 |
|
陕西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甘胺酸类杀菌剂,其可通风破坏各类病原体的细胞膜、凝固蛋白、阻止呼吸和酵素活动等方式达到杀菌。该药有一定的内吸和渗透作用,对苹果树腐烂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3、本品不宜与其它药剂混用。
4、若因气温低,药液出现结晶沉淀时,应用温水将药液温到30℃左右,将其中结晶全部溶化后再进行稀释使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将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及时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辛菌胺醋酸盐含量1.8%
核准日期
2010-12-0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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