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菌胺醋酸盐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08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8-16 |
有效期至 |
2026-8-16 |
农药名称 |
辛菌胺醋酸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菌胺醋酸盐 暂无 |
1.8% |
3791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腐烂病 |
18-36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7-5334888 |
王文宇 |
|
河北省黄骅市经济技术开发区7号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性杀菌剂,通过破坏各类病原体的细胞膜、凝固蛋白、阻止呼吸和酵素活动等方式达到杀菌(病毒)。具有一定的内吸和渗透作用,对防治苹果树腐烂病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剂混用。
2、因气温低,药液出现结晶沉淀时,应用温水将药液温至30℃左右,将其中结晶全部溶化后再进行稀释使用。
3、应避免孕妇直接接触。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08-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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