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13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6 |
有效期至 |
2026-12-6 |
农药名称 |
苯醚·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耘农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250克/升 |
60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250克/升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9-12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耘农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1-88051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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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新区龙溪路1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该产品为苯醚甲环唑与丙环唑复配,具有内吸性,对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 本品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周期使用2次,破口期(5%抽穗)前5-7天(剑叶与倒二叶叶枕间距为零)喷施第1次,齐穗期(破口后10天,90%抽穗)喷施第2次。
2. 本品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和水源。鱼或虾蟹合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 不宜与铜制剂混用,以免降低其杀菌能力 。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食物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洗胃,并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12-0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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