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311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7 |
有效期至 |
2023-5-27 |
农药名称 |
苄嘧·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草胺 pretilachlor |
36% |
33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4%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70-8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455-8592929 |
赵明鑫 |
|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东富经济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丙草胺混配而成的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
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能有效防除稗草、眼子菜、鸭舌草、牛毛毡、节节菜、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杂草,杀草谱广,持效期长,对水稻生长安全性高。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施药后对后茬敏感作物安全间隔期至少90天。
2、本品适宜在田间杂草萌发期,稗草1~2叶期施药,防效较好。
3、施药地块要平整,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使用效果差。
4、该产品对水藻急性毒性高毒,务必远离水生生物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移栽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慎用。
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粘膜有轻微刺激作用。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不慎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若误食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05-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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