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灭草松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1892 |
| 首次批准日期 |
Feb 9, 2009 |
| 有效期至 |
Feb 8, 2029 |
| 农药名称 |
2甲·灭草松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灭草松 bentazone |
21% |
0家 |
2甲4氯 MCPA |
4%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6510361 |
曹同波 |
|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京博农化制剂南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本品为苯氧羧酸类2甲4氯与杂环类灭草松复配的防除水稻田杂草苗后除草剂,能有效防除莎草科杂草和多种一年生及多年生阔叶杂草。对异型莎草、碎米莎草、水莎草、扁秆藨草、萤蔺、泽泻、野慈菇、鸭舌草、水葱、狼巴草等杂草防效较好。
2.具有内吸传导和触杀作用,一般药后2-3天见效,5-7天杂草死亡。
3.适用于水稻移栽田。
注意事项
1. 严禁将药物喷洒或飘移到其它作物上。
2.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 施药后2小时内下雨需要重喷。
4.注意与其它农药交替使用以缓解抗性的产生,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本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注意保护脑和心脏。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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