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423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11-4 |
有效期至 |
2024-11-4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3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蛴螬 |
350-500克/亩 |
灌根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43-4321332 |
田玉亲 |
|
山东省邹平市黄山五路19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微囊悬浮剂为缓释性剂型,施药后能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发挥药效,适合防治地下害虫,能有效防治花生地下害虫蛴螬。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蜜蜂、鱼、家蚕、鸟类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鸟类保护区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过程中或使用后,若有不适,立即采用急救措施,携标签就诊。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瞳孔缩小、腹痛、腹泻、痉孪、昏迷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服则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4-11-0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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