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唑·咪鲜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10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6-14 |
有效期至 |
2025-6-14 |
农药名称 |
戊唑·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7%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咪鲜胺 prochloraz |
24.5% |
31家 |
戊唑醇 tebuconazole |
12.5% |
1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香蕉 |
黑星病 |
1200-1500倍液 |
喷雾 |
小麦 |
赤霉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25-58392246 |
华敬本 |
|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赵丰路1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戊唑醇和咪鲜胺的混配制剂,有內吸治疗作用,同时兼具触杀和保护作用,杀菌谱广,对半知菌和担子菌的病害有很好的抑制和杀灭效果,可有效防治小麦赤霉病和香蕉黑星病。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或含铜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如需与此类药剂轮换使用,间隔期应在7天以上。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鱼、蜜蜂、鸟类、水生生物以及天敌赤眼蜂有毒,鱼类养殖区、鸟类保护区、水产养殖区、蜜源作物花期以及天敌放飞区禁用,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清洗,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避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6-14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