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甲萘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16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8-28 |
有效期至 |
2025-8-28 |
农药名称 |
吡蚜·甲萘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蚜酮 pymetrozine |
3% |
47家 |
甲萘威 carbaryl |
21% |
2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110-17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7999234 |
|
|
陕西蒲城农化基地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萘威和吡蚜酮复配而成的杀虫剂,甲萘威具有触杀及胃毒作用,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害虫神经系统中的胆碱酯酶的活性使其致死;吡蚜酮作用特点是害虫接触药剂后,立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同时停止取食为害,最终饥饿致死,不易产生抗性。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水稻的生长无不良影响。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鱼、蜜蜂、家蚕、水蚤、赤眼蜂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8-2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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