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虫螨腈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717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8-21 |
有效期至 |
2027-8-20 |
农药名称 |
阿维·虫螨腈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悬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悦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2% |
147家 |
虫螨腈 chlorfenapyr |
18% |
6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芥蓝 |
小菜蛾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甘蓝 |
斜纹夜蛾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悦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21-37901818 |
|
|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海金路89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是一种放线菌发酵产生的具有杀虫杀螨活性的物质,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虫螨腈为新型吡咯类杀虫杀螨剂。对多种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两者混配增效明显,对斜纹夜蛾、小菜蛾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眼睛有轻度至中度刺激性对皮肤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等,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鸟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 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仍有刺激感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3.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本品无特殊的解毒药。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保持装有药液的容器密封。2.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 不得与食物、种子、粮食、饲料混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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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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