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氯·唑·吡嘧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719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9-19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农药名称 |
二氯·唑·吡嘧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唑草酮 carfentrazone-ethyl |
2% |
6家 |
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
50% |
49家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4% |
2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30-5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1-86671213 |
赵哲飞 |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2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剂为水稻移栽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的稗草、野荸荠、稻李氏禾、牛毛毡、水莎草、异型莎草、扁杆镳草、萤蔺、三棱草、鸭舌草、雨久花、水芹、田菁、决明、次藻、狼巴草、泽泻、四叶萍、水苋菜、丁香蓼、野慈菇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插秧15天后,三棱草、野慈姑、野荸荠、矮慈菇等其它顽固杂草基本出土,即可用药。
2、喷雾时,尽量压低喷头,减少落在稻苗上的药量。全田均匀喷雾,不要重喷。
3、若局部用药量过大,作物叶片在2-3天内可能出现小红斑,但施药后7-10天可恢复正常生长。对作物生长及产量无明显不良影响。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6、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及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09-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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