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吡蚜酮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722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0-18 |
有效期至 |
2027-10-17 |
农药名称 |
烯啶·吡蚜酮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烯啶虫胺 nitenpyram |
20% |
27家 |
吡蚜酮 pymetrozine |
60% |
4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5-10克/亩 |
喷雾 |
百合 |
蚜虫 |
6-1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4000306365 |
徐兴华 |
|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范镇胜利路中段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烯啶虫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对害虫的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结果导致神经的轴突触隔膜电位通道刺激消失,致使害虫麻痹死亡。吡蚜酮属于吡啶类或三嗪酮类杀虫剂,该产品对多种作物的刺吸式口器害虫表现出优异的防治效果。只要蚜虫或飞虱一接触到吡蚜酮立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立刻停止取食,并最终饥饿致死。本产品对水稻稻飞虱和百合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4.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携此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10-18
重新核准日期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