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0996 |
| 首次批准日期 |
Jan 21, 2009 |
| 有效期至 |
Jan 20, 2029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4%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0.8%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3.2%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田 |
杂草 |
40-60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3-8415666 |
陈杰 |
|
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学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苄嘧磺隆与乙草胺混配而成,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如稗草、藨草、扁杆藨草、矮慈菇、野慈菇、节节草、牛毛毡、泽泻、水苋菜、鸭舌草、陌上菜等。一次用药可基本上控制全生育期杂草的危害。
注意事项
1 每季作物使用一次。
2 本品对阔叶作物、水生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接触此类作物。
3 本品不可用于秧田、直播田、抛秧田、小苗移栽田、两段育秧田、病弱苗田、漏水田等。
4 本品对鱼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 施药人员戴防微粒口罩、穿用防护服、胶靴、手套等防护用品。此时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药液溅到皮肤上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立即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误食中毒,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
4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易燃易爆物品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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