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四霉素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078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2-9 |
有效期至 |
2028-2-8 |
农药名称 |
己唑·四霉素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微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霉素 tetramycin |
0.15% |
140家 |
己唑醇 hexaconazole |
4.85% |
3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曲病 |
65-8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纹枯病 |
85-104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微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0421-3882227 |
邱海峰 |
|
辽宁省朝阳开发区龙泉大街二段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四霉素与己唑醇的新型混配制剂。四霉素是不吸水链霉菌梧州亚种的发酵代谢产物,通过抑制菌丝体的生长,诱导作物抗性并促进作物生长而达到防治目的;己唑醇是属唑类杀菌剂,留醇脱甲基化抑制剂,对真菌尤其是担子菌和子囊菌引起的病害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对水稻稻曲病、纹枯病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用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以随意丢弃。
7、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疼、恶心、呕吐。
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2、眼睛接触:不慎溅入眼睛,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3、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顺畅,呼吸困难时及时就医。
4、发生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按病症状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运输途中避免挤压、倒置。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等混合储存。
4、置于儿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2-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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