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稻丰散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14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4-18 |
有效期至 |
2023-4-17 |
农药名称 |
阿维·稻丰散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5% |
147家 |
稻丰散 phenthoate |
44.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83692108 |
程晓兵 |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稻丰散与阿维菌素的混剂。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力强,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力,可用于防治水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家蚕、鸟、鱼类、水生生物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带好口罩,避免与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期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胸闷、恶心、无力、呕吐等。
急救措施: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从速就医;若吸入本品立即将病人移到通风处。如中毒、误食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反复洗胃,解毒剂以阿托品或解磷定较为有效。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4-1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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