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咪鲜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19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5-17 |
有效期至 |
2023-5-16 |
农药名称 |
稻瘟·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迅超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咪鲜胺 prochloraz |
15% |
31家 |
稻瘟酰胺 fenoxanil |
10%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南迅超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730-8419855 |
徐凤益 |
|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复配制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和抑制小柱孢酮脱氢酶而起到保护、治疗作用,具有良好的内吸性和特效性。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 2、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本品对蜜蜂低毒,但具中等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扬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 6、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倒置晾干。 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急救,可考虑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3、在运输过程中防潮、防晒,避免倒置和碰撞。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5-17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