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苄·莎稗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05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4-27 |
有效期至 |
2026-4-26 |
农药名称 |
苯·苄·莎稗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津田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
41.5% |
6家 |
莎稗磷 anilofos |
27.6% |
5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6.9%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60-70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津田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7-6972858 |
张洪娟 |
|
营口大石桥大石桥有色金属区规划b8路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三元复配选择性除草剂,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因具有不同作用的杀草机制,杀草谱较广,能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稻稗、稗草、野慈姑、三棱草、千金子、狼把草、鸭舌草、萤蔺、异型莎草等多种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施药时应避开对该制剂敏感的伞形花科作物。施药的田水勿流入藕田、荸荠田及水体。
4.要求地平整,土壤质地、PH值对安全性影响较大,有机质含量少的沙质土、低洼排水不良地及重碱强酸性土不宜使用,易产生药害。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接触皮肤: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如误服要催吐,无解毒剂,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严防潮湿,远离热源、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4-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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