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磺草酮·乙氧氟草醚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10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7-2 |
有效期至 |
2026-7-1 |
农药名称 |
硝磺草酮·乙氧氟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明德立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0.8% |
24家 |
硝磺草酮 mesotrione |
1.2% |
4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30-300克/亩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明德立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7-89906688 |
杨正先 |
|
江苏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孔莲路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硝磺草酮和乙氧氟草醚的复配制剂。其中硝磺草酮是一种能够抑制羟基苯基丙酮酸酯双氧化酶(HPPD)的芽前和苗后选择性除草剂。乙氧氟草醚是含氟二苯醚类,是一种选择性、芽前芽后触杀型除草剂,杂草主要通过胚芽鞘、中胚轴吸收药剂致死。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水稻田严禁兑水喷雾使用。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不适就医。无特殊解毒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药剂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7-0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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