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16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8-25 |
有效期至 |
2026-8-24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金广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2.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68.1% |
58家 |
2甲4氯 MCPA |
4.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00-150 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四川金广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813-3860372 |
邵家蓉 |
|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卫坪镇打谷村12组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是由2甲4氯钠和草甘膦铵盐混配而成的除草剂,兼具选择性和灭生性除草剂特点,内吸性强,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强,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外观为白色颗粒状固体,无刺激性气味。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2.施药时避免药剂飘移到邻近作物田。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和适当洗涤剂清洗,勿将清洗废液和空包装物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水域,以免污染水源。4.本品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施药后5天禁止割草、放牧和翻地。6. 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8. 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立即脱离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仍有不适去医院就医。误服:对清醒者立即催吐,并携带产品标签送医院就诊。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2甲4氯钠含量5%;草甘膦铵盐含量75%。
核准日期
2021-08-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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