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灭蝇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18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灭蝇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虫螨腈 chlorfenapyr |
10% |
62家 |
灭蝇胺 cyromazine |
10% |
15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韭菜 |
韭蛆 |
100-150克/亩 |
灌根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7999234 |
|
|
陕西蒲城农化基地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虫螨腈与灭蝇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虫螨腈为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通过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起作用,主要抑制二磷酸腺苷(ADP)向三磷酸腺苷(ATP)的转化,而三磷酸腺苷贮存细胞维持其生命机能所必需的能量。可通过胃毒及触杀作用于害虫,在植物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灭蝇胺为1,3,5-三嗪类昆虫生长调节剂,具有触杀、胃毒以及内吸渗透作用,通过扰乱双翅目昆虫蜕皮激素的形成和释放,来抑制双翅目昆虫的蜕皮、成长,受影响的幼虫不能正常发育而死亡。对韭菜韭蛆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鱼、水溞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9-29
重新核准日期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