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25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农药名称 |
氧氟·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34% |
9家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8% |
2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姜田 |
一年生杂草 |
95-135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55516888 |
翟慎吉 |
|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二苯醚类与酰胺类的复配制剂,是芽前土壤封闭型除草剂,综合了两类除草剂的优点,可有效防除姜田稗草、马唐、
千金子、狗尾草、醴肠、野苋菜、铁苋菜、鸭跖草、茼麻等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登记批准内剂量。2.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程。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等防护用具,避免药液触及眼睛及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对其敏感,水稻田绝对不能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5.用过的废弃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有轻度刺激性,对眼中度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报道。施药时要注意人体防护,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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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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