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数据 > 登记农药数据库 > 甲维·虫螨腈

甲维·虫螨腈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20024
首次批准日期 2022-2-17
有效期至 2027-2-16
农药名称 甲维·虫螨腈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润扬化学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93%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虫螨腈
chlorfenapyr
9.5% 59家
甲氨基阿维菌素
abamectin-aminomethyl
0.43% 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20-30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山东润扬化学有限公司 中国 0535-8519698 于存湖 山东省龙口市龙泉路168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中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促进γ-氨基丁酸释放,抑制神经传导,最终使氯离子通道活化,杀死害虫。虫螨腈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通过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起作用,主要抑制二磷酸腺苷(ADP) 向三磷酸腺苷(ATP)的转化。二者混配效果增强,主要通过胃毒及触杀对甘蓝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避免与其他强碱强酸性物质混用,以免影响药效。 2 .用过本品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河流、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口鼻吸入及皮肤 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皮肤 并更换衣服。 4.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建议与其它杀虫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 6. 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按照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请勿引吐,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5.产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5%。
核准日期
2022-02-17
重新核准日期
/
主页 | 企业会员服务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旧版入口 | 中文MSDS | CAS Index | 常用化学品CAS列表 | 化工产品目录 | 新产品列表
Copyright © 2008 ChemicalBook 京ICP备0704058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0385号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