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701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6-6 |
有效期至 |
2011-6-6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1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
0.012%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中国 |
021-58994833 |
唐琦 |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93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有效驱蚊。
方便分拆,不易折断。
薰衣草香型,气味清新宜人。
注意事项
1、蚊香点燃时请注意防火安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2、开封后未启用完的蚊香要密封保存好。
3、使用时请注意通风。用后洗手。
4、请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切勿服食。
5、请避开宠物使用。
6、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如果误食,不要催吐,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勿受日晒,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共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本品有三种香型:绿茶香型、檀香型、驱蚊草香型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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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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