蝇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901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12 |
有效期至 |
2011-11-12 |
农药名称 |
蝇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蝇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
0.8% |
3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蝇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95-86696838 |
戴锦明 |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东溪开发区金鹿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良好的冲透性,便于分拆使用;本品能有效驱杀蝇,确保居家安宁。
注意事项
1. 燃点使用时远离可燃物;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2. 在铁架上燃点蝇香,以确保最佳效果。
3.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4.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
6.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过敏者可能引起头晕、恶心等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食、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带此标签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
3. 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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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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