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1100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6-13 |
有效期至 |
2014-6-13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兴化市宝中宝化妆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6%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兴化市宝中宝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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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兴化市大垛镇民政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它具有驱杀蚊子的效果,实为夏令家庭驱蚊之卫生佳品之一。
注意事项
*请使用专配加热器,勿自行拆开电加热。
*使用时请注意远离易燃物品。
*不可与食品等一起储藏,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注意通风。
*勿将加热器置于电风扇或其它风口处。
*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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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用后中洗净,如手皮肤触及请用水或肥皂水冲洗,仍有不适请送医,如误食请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不得靠近明火。储运时不得和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防止剧烈振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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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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