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0800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6-11 |
有效期至 |
2023-6-11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
0.8% |
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福建高科日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95-86354222 |
张会琴 |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东大路帽山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选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适合家居、宾馆等场所使用。
注意事项
1、勿倾斜,以免药液溢出,一旦接触请立即用水冲洗。
2、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
3、使用时保持加热器不被异物覆盖。加热器尽量放在上风处,睡前一小时通电。
4、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5、使用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注意通风。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若药液不慎溅入眼睛或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
2、若吸入感觉不适,请将患者移至通风处并及时就医。
3、若不慎误食,应带上本包装盒及时就医,对症治疗,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烧易爆品等同贮同运。
3、不能贮存在阳光直射及温度超过50℃的地方。
4、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
5、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并不得倒置。
6、产品运输时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及剧烈振荡。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06-1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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