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200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31 |
有效期至 |
2017-1-31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康绿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
0.86% |
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东康绿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20-38765598 |
匡石滋 |
|
广东南雄市康绿宝大道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能有效驱蚊,避免蚊子骚扰。使用时只需通电,没有明火,使用方便。
注意事项
1. 更换电热蚊香液时,请拔出加热器插头,然后再更换。
2. 使用时注意用电安全及防火安全,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品,确保不被窗帘、床单遮盖。
3. 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当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品。
4. 不要向电热蚊香液上滴加任何液体。
5. 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6. 请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切勿服食。
7. 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8.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如误食,不要催吐,立即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勿受日晒,勿与食品、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共贮装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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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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