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数据 > 登记农药数据库 > 电热蚊香液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40074
首次批准日期 2014-4-8
有效期至 2024-4-8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低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绿伞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6% 29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上海绿伞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 021-69792693 刘欣昇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丹路368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氯氟醚菊酯配方,对蚊有良好的驱杀效果。是夏令驱蚊佳品之一。本品使用方便,给您和您的家人带来有效驱蚊保护。
注意事项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使用时注意通风。 3、注意加热及防火安全。 4、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窗帘、床单、衣物等物品。 5、当加热器工作时,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不要触摸挥发液体的热表面或插入任何物品。 6、因为不同品牌的加热器加热温度可能不同,请配套使用绿伞电热蚊香液和加热器,以免可能会产生的毒性或者火灾。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 7、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8、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果您发现几夜后,电热蚊香液没有减少,同时使用寿命已超过正常年限,请购置更换新的加热器。 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0、初次使用请提前预热通电一小时。
中毒急救措施
1、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立即就医。 2、如果误食,不要催吐,携带本产品标签,立即就医。 3、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勿受日晒,勿与食品、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04-08
重新核准日期
/
主页 | 企业会员服务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旧版入口 | 中文MSDS | CAS Index | 常用化学品CAS列表 | 化工产品目录 | 新产品列表
Copyright © 2008 ChemicalBook 京ICP备0704058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0385号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