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501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6-27 |
有效期至 |
2025-6-27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1%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760-22129538 |
邓先松 |
|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乐丰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对蚊子具有良好的驱杀效果。使用方便,无需天天更换。配合榄菊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使用,效果更佳。
本品有三种包装规格:其中:①32毫升/瓶,使用时间为288小时;②40毫升/瓶,使用时间为360小时;③45毫升/瓶,使用时间为400小时。
注意事项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本品仅用于室内,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注意通风,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避免在风较大处使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长期不用时,应卸下药瓶,盖上瓶盖,置阴凉处保存。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接触皮肤,请用肥皂水清洗干净。若不慎溅入眼睛,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若不慎大量吸入或误食,先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再立即携此包装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存放于阴凉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要倾斜和剧烈震荡,以免药液溢出。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6-27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