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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维·氯虫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0287
首次批准日期 2023-5-19
有效期至 2028-5-18
农药名称 甲维·氯虫苯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1.6%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甲氨基阿维菌素
chlorantraniliprole
2.6% 0家
氯虫苯甲酰胺
abamectin-aminomethyl
9%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纵卷叶螟 17-20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0531-88816289 李红丽 桑园路2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属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起作用。氯虫苯甲酰胺作用速度快,持效期长,具内吸渗透作用,适用范围广、选择性好。二者复配,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3.配药时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时,应戴面罩覆盖口及鼻,戴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本品对家蚕有毒,对蜜蜂、鱼等水生生物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稻田施药时尽量减少雾滴飘移至水稻田水中,施药时不得将田水排入江河、湖泊、水渠以及水生生物养殖的池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制剂及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以免污染水源。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5.基于害虫抗性治理的策略,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7. 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协调性降低,瞳孔放大,颤抖。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诊治。紧急医疗措施:使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洗胃。本品无专用解毒剂,请及时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124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8克/升,氯虫苯甲酰胺96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32克/升。
核准日期
2023-05-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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