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50103 |
| 首次批准日期 |
Jan 12, 2005 |
| 有效期至 |
Jan 11, 2009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微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市众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9%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22-32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重庆市众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023-67771968 |
杨国军 |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84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乙草胺和苄嘧磺隆复配的水稻移栽田除草剂,用于防除水稻田间的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
2.本品限于水稻移栽使用。育秧田、直播田、工厂化育秧及水稻其他栽培方式田禁用。漏水田、沙性田不能使用。
3.本品对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有害、禁用。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4.严禁喷雾法施药,不可将施药后田水排入席草田、茨菇田等水生蔬菜田内,以免药害。
5.对鱼等水生生物有害,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开启包装物时注意安全,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本品为低毒杀菌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施用本品时应戴好防护口罩、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工作时不可喝水,吃东西或吸烟,工作完毕后应将器具清洗干净,并用温肥皂水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低毒除草剂,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中毒有轻微的呕吐和腹泻;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如误食,应使用大量清水催吐,并急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衣物、金属制品接触。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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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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