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氧·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43125 |
| 首次批准日期 |
Nov 12, 2024 |
| 有效期至 |
Nov 11, 2029 |
| 农药名称 |
戊·氧·乙草胺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4%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22% |
0家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5% |
0家 |
二甲戊灵 pendimethalin |
17%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5432888 |
徐兴军 |
|
山东省莱西市马连庄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苗前除草剂,用于防除大蒜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根据土壤墒情,适应调整用药量。喷雾要均匀细致,切忌漏喷或重喷,以免药效不好或产生局部药害。2.施药宜在上午10点前或下午4点后,避免午时高温施药。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溅入:清水彻底清洗至少15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1—2分钟后再摘掉再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不适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2.误食:请勿引吐,立即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3.皮肤沾附: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被溅及衣物须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向医生咨询。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450克/升(二甲戊灵174克/升,乙草胺225克/升,乙氧氟草醚51克/升)。
核准日期
2024-11-1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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