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灭·敌草隆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13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07-30 |
有效期至 |
2025-07-30 |
农药名称 |
甲·灭·敌草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兴安县农药厂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莠灭净 ametryn |
44% |
28家 |
敌草隆 diuron |
8% |
58家 |
2甲4氯钠 MCPA-sodium |
10% |
1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蔗田 |
一年生杂草 |
180-21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兴安县农药厂 |
中国 |
0773-6093966 |
刘建民、蒋远亮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工业园C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氧羧酸类、脲类、三嗪类三种不同类型的除草剂混配而成,可以防治甘蔗田芽前芽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土壤干燥时,应在施药前一天浇水或雨后施药,除草效果更好。
2、本品对糖蔗品种如新台糖23#,粤糖93/158#、93?159#、63/237#较敏感,在培土后并经小区实验成功后方可推广使用。施药时应尽量喷到蔗叶。对果蔗、香蕉苗、水稻、花生、红薯及谷类、豆类、茄类、瓜类等均有药害,防止飘移。
3、本品在杂草3叶期前使用,若杂草较大时,应适当提高用药量。
4、产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不可在大风天施药。
5、使用时穿长裤长衣、戴口罩、手套等。
6、产品对鱼、家蚕有毒,水产养殖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污水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乱倒。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尚无特效解毒,对症治疗。若摄入大量,病人十分清醒,立即带标签就医,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远离火源,存放阴凉、干燥、通风和儿童不能触摸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7-30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