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溴·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7699 |
| 首次批准日期 |
Nov 4, 2009 |
| 有效期至 |
Nov 3, 2029 |
| 农药名称 |
丙溴·辛硫磷 |
| 毒性 |
中等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溴磷 profenofos |
10% |
0家 |
辛硫磷 phoxim |
3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900-1200克/公顷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51-66395511 |
李俊 |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双三路南侧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和一定的杀卵作用。对棉花棉铃虫具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注意事项
1.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黄瓜、菜豆、高粱、玉米、甜菜等作物对该药剂敏感,使用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本品对七星瓢虫幼虫及卵有较强的杀伤作用,因此在七星瓢虫产卵及孵化期间应避免用药。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蜜蜂及家蚕均有毒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在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产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以及铜制剂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施药期间禁止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等。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胸闷、视力模糊、无力等症状,瞳孔可缩小。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及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潮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使用防雨式车厢,轻装轻卸。
质量保证期
二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11-04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