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百·乙酰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22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06-21 |
有效期至 |
2009-06-20 |
农药名称 |
敌百·乙酰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敌百虫 trichlorfon |
10% |
20家 |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
15%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12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63-4180918 |
李元龙 |
|
安徽省宁国市港口生态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有机磷类二元复配杀虫剂,对昆虫具有较强的内吸、胃毒和触杀作用,对植物有渗透性。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胶鞋,喷雾时要顺风方向进行,防止口鼻吸入,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接触本品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水洗净。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注射救治;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昏迷状态下不可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雨、阴凉处,本品易燃,应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物品一同贮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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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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