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3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03-13 |
有效期至 |
2012-03-13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绿叶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4.7% |
11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3% |
1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90~1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南绿叶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31-5228337 |
陶思明 |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27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本品由抗生素药剂阿维菌素和有机磷类杀虫剂三唑磷复配而成。
2、药液具有较好粘附性,渗透性,能在作物表面迅速形成药囊,渗入到未受药部位。
3、该品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虫卵有一定杀伤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时穿戴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洗净手和脸。2、使用本品开瓶时
要小心,防止药液玷污手、脸和溅入眼中,使用后的药品容器不要随意丢弃。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
药使用,以免分解失效。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
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
洗施药器具。5、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分三类,轻度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中度时除上述轻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
大汗、流涎、腹疼腹泻等。重度时除上述轻度和中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
口吐白沫、肺水肿、瞳孔缩小、大小便失禁、惊厥、 呼吸麻痹等。
急救:不慎吸入,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清除毒物,脱掉污染的衣裤。不慎接触皮
肤或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应
立即采取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并及时正确地服用解毒药,用常用的有机磷解毒剂抗胆碱剂
和胆碱酯酶复能剂。抗胆碱剂:阿托品是目前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最有效的解毒剂之一,但对晚期呼
吸麻痹无效。采用阿托品治疗必须早、足、快、复。胆碱酯酶复能剂:常用的有解磷定、氯磷定、双
复磷。对呼吸困难者输氧,严重时进行人工呼吸。对脑水肿者应快速给脱水利尿药物,还要服用保护
脑细胞药物,在大量出汗脱水时,应补充盐水,注意电解质平衡。禁止使用吗啡、茶酸、吩噻嗪、利
血平。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粮浆或麻黄,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
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醇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晒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
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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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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