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柴油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02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01-17 |
有效期至 |
2008-03-09 |
农药名称 |
阿维·柴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农王实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柴油 petroleum oil |
24.3% |
2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农王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8-7585382 |
樊景仁 |
|
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富民路中段路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和渗透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以及较好的速效性和持效性。干扰害虫和螨神经生理活动,能快速进入昆虫体内,与体内的细胞质结合反应,还可在害螨体表形成油膜封堵气孔,导致窒息;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螨类的成螨,若螨和昆虫幼虫接触本品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对螨类的卵,若螨、成螨防治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
4. 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5. 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安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则应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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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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