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10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4-12 |
有效期至 |
2009-4-11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中天邦正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0% |
11家 |
辛硫磷 phoxim |
10%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水象甲 |
40-7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中天邦正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
中国 |
0317-4286958 |
陈玉龙 |
|
河北省青县经济开发区北区长兴路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击侄倒力强,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可防治水稻作物上的稻水象甲。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高粱、黄瓜、菜豆对辛硫磷敏感,易产生药害使用时避免药液漂移到这些作物上。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属神经性至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病人清醒时可用促吐、洗胃治疗,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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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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