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氯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17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5-16 |
有效期至 |
2009-5-15 |
农药名称 |
阿维·氯氰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康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7家 |
氯氰菊酯 cypermethrin |
2% |
2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康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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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伍 |
|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亳魏路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二元复配农药制剂,其中阿维菌素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杀虫作用机理独特,氯氰菊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击倒迅速快等特点。本品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对抗性害虫防除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1次;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影响药效。
3、本品对家蚕高毒,严禁用于桑树。对鱼及其他水生生物高毒,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污染河流、湖泊、鱼塘等水体。对蜜蜂、蚯蚓有毒,禁止花期使用。
4、使用过施药器械需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胶鞋,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颤抖、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误服,无特效解毒剂,应立即用水洗胃,并送医院治疗,不可催吐,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2、贮存在远离食物、饲料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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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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