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36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1-30 |
有效期至 |
2008-11-29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绿海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30% |
10家 |
福美双 thiram |
40% |
5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 |
轮纹病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西绿海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359-4098705 |
杜书辉 |
|
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由福美双原药、甲基硫菌灵原药、助剂以及填料等加工而成,属保护性杀菌剂和内吸性杀菌剂的混配制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在植物体内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不可与铜制剂混合使用。
2、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在苹果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中毒急救措施
误服可引起强烈的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皮肤污染则常发生接触性皮炎,裸露部位皮肤发生瘙痒,出现斑丘疹,甚至糜烂等现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者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及时迅速催吐、洗胃,并对症治疗。本品为复配制剂,注意判断中毒原因。皮肤污染者迅速用清水冲洗污染部位。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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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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