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378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2-15 |
有效期至 |
2009-12-14 |
农药名称 |
氯氰·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氰菊酯 cypermethrin |
5% |
23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5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荔枝树 |
蒂蛀虫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5-57888659 |
13851975178 |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桠溪镇东风路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该产品是由毒死蜱和氯氰菊酯复配而成,兼有菊酯农药和有机磷农药的优点,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杀虫效果较高,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荔枝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甘蓝(仅用于露地,不可用在大棚)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并用清水漱口。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泄漏处理: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如砂子、土或锯木屑盖住泄漏物,用扫帚清除。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由有机磷类和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菊酯类中毒对症治疗,必要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
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贮运过程中注意防火,严防泄漏。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3、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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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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