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21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9-3 |
有效期至 |
2011-9-2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田友生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8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4.9%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7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田友生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
|
|
江西省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市新祺周)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毒死蜱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作物的害虫击倒速度快,持效期较长,能够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毒死蜱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多汗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阿维菌素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毒死蜱中毒,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