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21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4-7 |
有效期至 |
2011-9-4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0-1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1-57744250 |
龚新进 |
|
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15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优良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本品易与土壤有机质结合,对土表及土壤里的地下害虫有特效,可用于防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对鱼类和水生生物及蜜蜂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蜜源作物开花期禁用。不要在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1.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
2.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 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严禁与食品、饮料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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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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