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胺·灭草松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00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3 |
有效期至 |
2012-1-3 |
农药名称 |
氟胺·灭草松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4.7%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
8.7% |
19家 |
灭草松 bentazone |
36% |
4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21-62398696 |
陶秋意 |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东桥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44.7%氟胺·灭草松水剂,大豆专用苗后除草剂,兼具选择性和触杀性。可防除春大豆田中常见的一年生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用药时应选择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并应保证较小的雾滴细度,使药液不从叶片上滴落。注意喷施均匀,使杂草茎叶充分接触到药剂。施药后8小时内应无雨。
2.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如白菜。
3.干旱和防除难治杂草时用高药量,并可在药液中加入植物油型助剂以提高防效。在极其干旱或水涝的田间不宜使用,以防发生药害。
4.用药后大豆幼苗可能有轻微的灼伤、发黄,几天后即可恢复正常。
5.禾本科杂草发生严重时,建议与防除禾本科杂草的药剂混配使用。
6.本品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7.本剂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施药时应注意劳动保护。
8.安全间隔期:本品施药后4个月可以种植小麦、大麦;施药后12个月可以种植:水稻、花生、菜豆、烟草。施药18个月后可以种植:苜蓿、南瓜、西瓜、洋葱、番茄等蔬菜,施药后24个月可以种植:甜菜、油菜、商粱、谷子、向日葵、马铃薯。
9.本品对水生生物毒性较低,但使用时要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勿将使用剩下的药液及清洗药罐的液体倒入河流及池塘中。
10. 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在其它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
中毒急救措施
如眼睛溅药,请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并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如皮肤溅药,立刻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携此标签迅速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不要存放于高温或接近火焰或儿童可触及之处;不可与食物、饮料、饲料同贮同运;容器洗净后焚毁或埋藏于地下。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轻拿轻放,用专门车辆运输。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