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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啶虫脒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320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4
有效期至 2011-12-4
农药名称 阿维·啶虫脒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啶虫脒
acetamiprid
3% 59家
阿维菌素
abamectin
1% 148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树 蚜虫 4000-5000倍液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0532-85776201 韩凤娟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升水路3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啶虫脒原药与乳化剂及溶剂复配而成,具胃毒及触杀功能,使用推荐剂量,用于防治苹果树蚜虫具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 本产品为生物源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展。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治疗时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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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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