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辛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11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7 |
有效期至 |
2012-4-17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甘肃华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20% |
38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韭菜 |
韭蛆 |
500-600毫升/亩 |
灌根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甘肃华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932-8201075 |
韩正明 |
|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南川飞天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辛硫磷原药、毒死蜱原药以及合适的助剂配制而成,本品用于防治韭菜韭蛆。
注意事项
1、本品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可与酸性或碱性药剂混合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抽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用过的容器和包装可能残留有药液,要妥善处置。5、施药时应远离蚕桑区、鱼塘、蜂场,禁止在蜜源作物花期使用。6、配制农药主在离住宅区、畜栏和水源远的场地进行;药剂应随配随用,已配好的应尽可能采取密封措施;开封后余下的农药应封闭在原包装内,不得转移至其他包装中。7、施药器械用后要洗净,不得在河流、池塘、井边等水源地冲洗。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9、鸟类保护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中毒急救:眼睛及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及时就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啶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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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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