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单·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13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8-4 |
有效期至 |
2012-8-4 |
农药名称 |
杀单·三唑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景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杀虫单 monosultap |
16% |
0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0%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50-20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景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8700220 |
|
|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沙蚕毒素类杀虫剂杀虫单和有机磷类杀虫剂三唑磷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杀虫效果较好,杀卵作用较明显。对防治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在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3]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4]施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好防护用品,以免污染皮肤和眼睛,甚至中毒;施药期间禁止吸烟或进食.
[5]施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水层,施药后保水7天以上。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7]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2、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解毒剂为阿托品,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解磷定等胆碱酯酶复能剂,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3、如药液溅入眼中,将眼睑翻开,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药液溅到皮肤上,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避光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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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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