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四螨嗪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14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9-29 |
有效期至 |
2012-9-29 |
农药名称 |
阿维·四螨嗪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新势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螨嗪 clofentezine |
20.7% |
13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3% |
14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红蜘蛛 |
1700~2000倍/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新势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4-5232048 |
段鹏 |
|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时集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本品为有机氯类杀螨剂四螨嗪和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阿维菌素复配加工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微弱的熏蒸作用。
2、本品发挥了两种药剂对红蜘蛛的作用,具有杀卵、杀幼若螨和杀成螨的功效。
3、接触本品后先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经2-4天后才死亡,致死作用较慢,因此使用该药时应作好预测预报。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远离桑园使用。对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7、本品与尼索朗有交互抗性,不能交替使用。
8、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0天。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口服30毫升土根糖浆催吐(儿童酌减),催吐后口服活性碳泥中加山梨醇,活性碳剂量为50-100克,山梨醇最大剂量为150克(儿童酌减)。对症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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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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